[编者按]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在群众中引发热议。相当一部分网友担心会“错杀无辜”,大多数少年儿童的家长则表示“坚决拥护”。更有些喜欢这类影片的成年网友会担心在中国再也看不到这样的影片了。是不是一对青少年“有害”我们就要禁止?在出台这样规定的同时,有没有考虑到影视文化的多样性?能不能有更好的办法解决既要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有兼顾其他人精神需要的办法呢?[我说两句] 

灵异恐怖影片被禁,为什么呢?                                                    [我说两句]
  2月14日报道,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妖魔怪物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级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为目的的音像制品……[《通知》全文]
  问:“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有什么特征?
  答:我们认为“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主要是指以追求恐怖、惊惧、残酷、暴力等感官刺激为目的,没有任何思想性和善恶标准,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音像制品。有的音像制品宣扬鬼怪杀人,画面血腥阴暗,有的音像制品封面上印有“吸血鬼”、“僵尸”等恐怖形象或使用“分尸”、“人肉包”之类极具刺激的宣传语言,这些内容容易引起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上的不良反应。
  问:为什么要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
  答:近期也接到一些群众和专家的电话或来信,反映市面上一些音像制品有涉及低俗、恐怖、残酷、血腥等方面的问题,由于未成年人对此类音像制品比较好奇但是缺乏判断能力,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新闻出版总署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以控制和清除此类音像制品的不良影响,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问:那我们是不是就看不到《西游记》、《封神榜》、《聊斋》、《哈利·波特》 等等诸如此类的电影了?
  答:“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和中国传统神话故事、魔幻故事、科幻故事是有本质区别的,《西游记》、《封神榜》、《聊斋》等中国传统神话故事,具有较高的文学性、艺术性和思想性;《哈利·波特》、《长江七号》等着力点在魔幻、科幻方面,有利于增进未成年人的想像力和创造力。不在被禁之列。
支持者观点   [我说两句]
  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应该禁止!
  我的孩子胆子很小,从来不敢看恐怖灵异的片子,一看就做噩梦。由于近年来恐怖片越来越血腥暴力,孩子很容易被片子里的剧情迷惑、误导,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是不利的。此禁令出台及时,将有效遏制荧屏“鬼怪魔幻风”,非常支持!小孩子看完鬼片容易引发精神和心理上的疾病……[详细]
  别说青少年,成年人也受刺激啊
  小时候看过灵异片,到现在还心有余悸,生活中碰到类似的场景都会特别紧张,可以毫不客气地说,看恐怖片给我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即使我已经长大,每当想起,依然心有余悸。应该封杀![详细]
  观看这类影片不利身心健康危害和谐
  就人的正常心态而言,对“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实际上存在两种矛盾心理:一方面,人们基于猎奇的心态,愿意甚至追求看到一些离奇、怪异乃至灵幻的场面或者恐怖场面,比如那些阴风卷地、僵尸复活、房屋闹鬼之类的故事就很能吸引观众,如果在影视画面中出现悲惨、怪异镜头,一些观众就会趋之若鹜,看这些镜头的人,多半是为了追求感官刺激;另一方面,人们又对这样的镜头心存恐惧,想看又不敢看,或者看后备感后怕的心态也严重存在。
  上述心态在成年人身上已经非常明显,如果放到心理不成熟的未成年那里,则有更多的危害。在有的时候,一个特别的场景,足以对人的一生造成无可挽回的心理损伤。 [详细]
  网络上的这类作品也要规范清理
  我当时看报纸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我就特别高兴,因为现在青少年的心理,有些时候是挺受(暴力恐怖电影)影响的,我很赞同这个做法。禁止暴力、血腥、鬼神类作品出售单靠查处音像制品远远不够,还需要付出更多努力从网络上来进行规范。 [详细]
  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禁售更应禁拍
  有关于“恐怖灵异类”的影视作品不应该是仅仅禁售音像制品,在电影分级制度还没有完成的今天,新闻出版总署应该联合国家广电总局直接将此类的影视作品扼杀在摇篮里。也许这样的观点会激怒这类影视作品的爱好者,但在笔者看来,此类影视作品的传播弊远远大于利。 [详细]
 
[我说两句]   质疑者观点
  一刀切,艺术多元化从何谈起?
  “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只是众多音像制品风格中的一种,如果强行制止,不仅是已有“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噩梦,更会对艺术多元化制造不必要的障碍。笔者认为,真正要制止的是制作粗糙、趣味低劣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以免未成年受到不良影响,而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生硬地乱开“杀戒”……[详细]
  也不问问成年人,想被当成孩子来管理保护吗
  既然《通知》出台的前提是“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那么,问题就好解决。新规定只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就好,音像制品分级制的逐步建立才是正道,让未成人和成年人各取所需。成年人基本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实在出格离谱的,有法律法规道德底线管着,再不济也还有公众舆论让他无地自容。用保护孩子的方法保护所有人,怎么想也不靠谱。也不问问成年人,想被当成孩子来管理保护吗……[详细]
  出版物分级管理不失为可行的一步
  希望总署对《通知》所提到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最好能列出一个清单,哪些产品需要撤架销售,他们一定会严格执行,如果要企业自行判断确实有很大难度。出版物分级管理不失为可行的一步……[详细]
  一杆子打死做法,很傻很粗暴
  说真的,“没有任何思想性和善恶标准”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应该是个异数,想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应该说也不容易。没有分级制度,你保护了成年人的权利,就少儿不宜了;你去保护少年儿童的权利,就影响了成年人的权利。和分级标准的简明扼要比起来,我们这边的一杆子打死做法,显然是粗暴了许多。[详细]
  多恐怖算恐怖?什么形象算灵异?
  如果合法产品下架是大势所趋,那么是不是应该有一个相应标准?这个标准谁来订?多恐怖算恐怖?什么形象算灵异?除非下达《通知》的领导一个一个地划钩,这个标准似乎不太容易说清楚。《哈利·波特》解脱了,《指环王》、《夜访吸血鬼》怎么算?《聊斋》清白了,《李慧娘》、《白蛇传》呢?[详细]
都来检举那些“毒害”青少年的灵异片恐怖片                                        [我说两句]
  依据出版总署的《通知》精神,我们初步挑选出一些大家比较熟悉的恐怖灵异影片,一盘点还真的吓了一跳。在这些场面恢宏,制作精良的影片背后,包含着多少“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效果为目的” 的有害内容啊。真是爱之切毒之深啊。猛醒吧,可怜的青少年们!

《木乃伊》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影片让木乃伊复活,还变着法儿的追杀人类。场面血腥暴力,对青少年的毒害是大大地!

《异形》系列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阴森恐怖的通道厮杀让多少中国青少年不敢再走自家的楼道。也太坏了吧!
《午夜凶铃》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铃声阵阵,那是死亡的通知。这成了多少中国青少年拒接电话,狂发短信的可耻借口。
《指环王》系列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主体还是挺好的,可后来为什么要搞出来那么多冤死的亡魂啊。分明就是要往被查禁行列里挤啊!活该!
《加勒比海盗》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骷髅跳舞,阴气森森,简直太恐怖了。这不明摆着要吓唬俺们中华小儿郎的吗。导演真坏!
《异度空间》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真不理解哥哥为什么要拍这样的片子。看吧,不但把自己吓死了,还吓坏了身边的花花草草,实在不应该啊!
《人鬼情未了》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宣扬人鬼恋情,因果报应。场面阴森、离奇,不知迷惑和毒害了多少身处花季的少男少女。
《惊情四百年》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整个影片没有一处不吓人的。相信看过的人都会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毒害之大,可想而知。
《无头骑士》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典型的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一定要查禁!
林正英“僵尸”系列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宣扬恐怖、暴力、残酷、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夜访吸血鬼》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不查不足以平民愤。
《活跳尸》系列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画面血腥、残忍、暴力,只强调对观众的感官刺激,极大地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六感》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一个通灵的孩子,能看到死去鬼魂,给同龄的中国孩子造成了极大的心理负担与阴影。
《黑楼孤魂》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漆黑的楼道、昏暗的灯光、凄惨的鬼叫,是继《夜半歌声》后最吓人的国产鬼片,害苦了看过该片的一些住旧楼房的青少年朋友。
《僵尸新娘》
恐怖指数:***
暴力指数:***
人和僵尸能结婚吗?用动画片的方式误导青少年,不仅宣传迷信,还严重影响了中国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婚姻观。这不是添乱吗?
  毫无疑问,上述这些影片都以其“恐怖”“血腥”和“暴力”毒害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青年,罪行昭昭,令人发指,罄竹难书,十恶不赦。堪称“很黄很暴力”的典范!还有哪些,请心明眼亮的同志们继续检举。我们一定要以出版总署的“通知”精神为指针,坚决与这些丑恶音像制品说拜拜![我来检举]
  青少年乃宣传和教化的重要意识形态阵地。在教条式文艺作品普遍不受青少年欢迎的背景下,拿什么来滋养青少年的心灵,同样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重要问题。否则的话,就算禁令取得成效,倘若匮乏青少年乐意接受的“有益读物”,说不定还会有别的“有害读物”来占据他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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