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魂兮归来?

  [编者按] 如果让你列举一些知名的导演、明星,你会毫不费力地列出一个长长的名单;但是,如果要问你记得哪些著名的编剧,恐怕你掰着指头也说不出几个。不过,在看过一部烂片或者烂电视剧之后,第一个被骂的,却往往是编剧。编剧在整个影视剧等艺术形式中,所起到的作用主要是编写剧本,观众看到的故事都是由编剧编写的。但是,就是这样一个重要的角色,却往往被人们忽视,反而遭受了种种不公正的待遇。好莱坞编剧罢工虽然离我们很远,但它却在近期内,让中国的编剧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群体。中国的编剧们,究竟遭遇了哪些不公?他们的待遇如何?他们是怎样的群体?编剧自身又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苦:自己的作品常常被人随意删改                                               [我说两句]
  对编剧来说,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一是你呕心沥血、熬战无数夜晚终于把剧本写完,但对方突然决定不拍了,你的几十万字顿时成为一堆废纸;二是终于拍了,但是被拍得面目全非。作为影视戏剧故事的创作者,编剧对自己的作品没有话语权,上至制片人、导演,下至演员乃至发盒饭的场工,都有可能对剧本指手画脚,有的演员还为改了剧本的对白而洋洋自得。[详细] [我说两句]
  曾几何时,编剧被认为是一部优秀影视作品的灵魂。而唯一能挺直腰杆说这句话的海岩却说,编剧不是灵魂,是秘书。一部剧本随拍随改,甚至随拍随写,导演的意见,投资方的意见,演员的意见,改到都不见了编剧的名字,才能正式公映。像海岩那样能义正言辞地在合同里公然不许任何人未经同意改动剧本的编剧更是凤毛麟角。 [我说两句]
  《中国式离婚》的编剧王海鸰:
最不能听的就是,制片方说剧本太烂,我们改了,所以著作权不属于编剧,这手段太恶劣,首先你需要剧本,要改也应该通过编剧,不能随便改。制片方以剧本烂为理由去修改,改得面目全非,我就不明白了,剧本烂,你完全可以不接啊,还不是为了钱。[详细]
  并不是所有的剧本都可以随便修改,也不是随便谁都有能力将剧本改好而不是糟蹋。编剧圈里流传着一种说法:国内能给剧本加分的电视剧导演不会超过十个,绝大多数导演都会以不同程度蹂躏剧本。这个数字也许有点夸张,但导演对剧本的曲解程度却远远超乎常人的想象。如果修改成功了,是制片人等的功劳,如果修改不成功,他们又会反过来将责任推到编剧头上。一方面没有剧本的话语权,另一方面又要对剧本负责,编剧的尴尬地位可想而知。[详细] [我说两句]
  央视新版《神雕侠侣》编剧刘毅:
以前,编剧是作为创作者出现的,但如今,大多数编剧的身份已经不是创作者了,而是变成一个“手工艺人”。很多时候都是制片人看见什么东西很走红,他说“咱们拍一部东西吧”,编剧就去动手。我们叫做“来料加工”,就是下定单式。在这种方式下,作品本来就不是属于编剧的,创作者的身份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你是想当编剧还是想要尊严?” 这可不是开玩笑,必须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次严肃认真的二选一,想通了再考虑当编剧——编剧是谈不上什么尊严的。尊严对于编剧而言,就如同一个盒饭对于群众演员周星驰同学那样遥不可及。[我说两句]
第二苦:作品的署名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我说两句]
  由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主办的“2008编剧维权大会”在京召开,80多名影视编剧针对当下编剧权益受到侵害、稿费被拖欠等现状联名发布了维权声明。大会向广电总局发出了一封公开信,提出了三点请求:凡有侵害编剧署名权的影视剧,审查中责令修正,不修正者不予通过;凡拖欠稿酬而引起法律诉讼的影视剧,一律不予审查,不批准放映许可;凡未经编剧授权同意,恶意篡改剧本原意而引起版权诉讼的,一律待法律判定后方可予以审查。 [详细]
  比起一般剧组里的场工、灯光之类,编剧的地位当然还不错,但在一些剧组,制片方往往忽视编剧的劳动,随便删改剧本,任意署名,编剧本身该有的作品完整权、署名权、修改权等都得不到保障。为何会发生这么多纠纷?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利益问题:很多制片方出于利益的考虑,常常有意忽略编剧的名字。拿电影海报的发行为例,演员、导演常常是名列报首,而编剧的名字却被放在一个角落,更有甚者干脆不登。 [我说两句]

  热点事件:
  @《趟过男人河的女人》的作者,黑龙江省作协副主席张雅文,1999年自费5万多元到比利时采访创作的《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被改编为电视剧后,不仅未能获得完全稿酬,而且在没有告知她的情况下,居然换了编剧。

  @编剧李树型受张之亮委托写了《墨攻》的第一、二稿。结果影片中,编剧成为了张之亮,而李树型的名字放在影片最后的字幕中。

  @著名编剧王兴东作为电影《孔繁森》的编剧,至今没有拿到稿酬。[我说两句]

  著名编剧程青松:
版权侵权已经成为编剧行业中的普遍情况,现在几乎所有DVD产品上都只署导演和主演的名字,然而奇怪的是,并没有什么编剧出来打官司,讨公道。可能大家都觉得自己算是斯文人,觉得不好意思。
  电影文学协会主席著名编剧王兴东:
编剧在实践中最容易受侵害的是署名权。海报、碟片、宣传画册以及媒体的宣传报道中,往往没有编剧的名字。常见的侵权方式有两种,一个是藏头露尾,一个是鸠占鹊巢。往往是你创作的剧本,导演、制片人或是什么别的人,未经你同意就请别人来改,或者直接就署上他们的名字了。
  对此,著名作家、编剧石康深有同感。除了自己的剧本被随意改动之外,编剧的名誉权也同样得不到相应的重视。“我最近去市场上看了一下《奋斗》的碟,发现上面根本没有编剧的名字。这样下去,再过几年,人家提起石康,根本不会想起他还写过《奋斗》。”[详细] [我说两句]
第三苦:待遇远远赶不上导演和演员                                               [我说两句]
  中国编剧抱怨最多的就是收入问题。在好莱坞编剧为争夺DVD和网络下载这样的辅助性收入而罢工时,中国编剧有时却连基本的稿酬都拿不到手。海外影视剧的剧本一般占总投资比例的10% -20%。以每部电视剧投资1000万元计算,剧本创作的投资就高达100万美元-200万美元,一部好莱坞影片至少能给编剧带来30万美元的个人收入。而且,美国编剧还有最低的收入保障,根据美国编剧工会的规定,编剧每写一部剧本的最低酬劳是35079美元。 [我说两句]
  一般情况下,大陆编剧收取稿费的形式主要是分三步。在开始写作前,一般影视公司都会提前预付一定数额的“订金”,不同编剧收取的订金在全部报酬中所占比例也不同。最高档次的编剧,如果给熟悉的合作方创作,有时甚至能拿到总报酬的一半,但对于普通编剧而言,只能拿到10-30%。一般情况下,信誉好的制作单位,会在开机前就把尾款付清。但石康说:“不是所有制作单位信誉都那么好。”[详细] [我说两句]
中国编剧也有穷编剧和富编剧之分。一般古装电视剧的投资成本大多在每集四五十万,时装剧每集只有二十几万。邹静之和王海鸰等大腕编剧们的稿酬是每集8万元左右,有几部成功作品的二线编剧是每集3万-5万元,一般编剧可以拿到每集2万元。[编剧能拿多少钱?]
  石康:根据收视率统计,以《奋斗》为例,按最惨的算法,至少应有多达3千万人看了它。我从《奋斗》这部戏中得到80万元,心里当然也有一本儿小账可算,那就是,3千万观众中,平均每人只付我不到3分钱感恩之余,心里仍会冒出点小黑暗:每个人才扔3分,等得人真焦虑啊,得等到多少人我才能吃上一顿饱饭呐! [详细]
  王海鸰:看人家罢工就像看着天上的月亮。看看人家要求的是什么?DVD销售、网上下载的收益分成,这是中国编剧想都不敢想的事。这就好比人家开汽车,咱们还想着怎么能买辆自行车呢。由于大陆电视台是垄断经营,制片方都得不到应有的广告分成,编剧想要分一杯羹,难上加难。演员和导演都是可以做广告的,编剧不能,太幕后了。所以,编剧不光是在直接的创作收益上低,在后期收益上更低。[详细]
  宁财神:编剧的报酬是由自己的地位决定的。现在最强的编剧收入都超过明星了,有一些可以拿到那种一集十万的。海岩更不止这个数。可能大家接触的小编剧的基数比较多,所以听到的抱怨也比较多。这种行业不公正的现象肯定存在,但如果一旦通过自己的努力混出来,碰到不公正的待遇应该会比较少。[详细]
  让人困惑的是,即使做编剧如此高风险,也依旧有人源源不断地加入其中。这也导致投资人或者导演不拿编剧当人看,反正没有你,还有别人顶上,大家愿意争当冤大头,其实也是名和利的引诱,包括我在内。尽管一开始很苦,但一旦你成名了,你也就风光了。[详细] [我说两句]
第四苦:没有自己的行业组织,维权道路艰辛                                       [我说两句]
  好莱坞编剧罢工,美国编剧协会(WGA)起了决定性作用。而在中国,却没有这样的组织,编剧们都是一盘散沙,对于遭受的种种不公,很难联合起来维权。现在看来,编剧界的确有成立协会的必要。[详细]
  和美国电视剧相比,中国电视剧没有“培育市场”的概念,总是喜欢打一枪,然后换一个地方,没有持续性。如果这段时间有哪个电视剧比较好看,肯定会涌出众多的“跟风剧”,一下子就把大陆的电视剧市场给搞砸了,这样下来,谁还愿意天天窝在电视机前啊?[详细] [我说两句]
  著名编剧过士行:
在中国成立一个组织很难,现有的导演协会好像也只是一个研究学术方面的,不管经济方面的。国内对协会这种民间的社团体管理很严的,现有一个机构叫中国电影文学学会,我们想把它改为编剧学会都不行,都很难。我们正在往这个方向努力,这个算是比较接近编剧的组织。
  著名编剧王兴东:
很多评奖活动和电影节不设编剧奖,如百花奖和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就不设编剧奖,其实没有编剧奖的电影节是“豆芽菜电影节”,因为它根本不考虑影视产业的根本所在,没有剧本,哪有演员啊?而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对编剧的政策还不具体,加之编剧行业内部本身也存在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导致编剧地位被轻视。[详细]
  当好莱坞影视编剧们为了争取DVD和网络传播的分成时,中国影视编剧们却还处于争夺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和取得报酬权等基本权利位置上,这是一种悲哀。谁维护了编剧的权益,谁就保护了影视产业的基础;谁践踏了编剧的权益,谁就削弱了影视产业创新的能力。还好现在编剧已经觉醒,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希望社会也能更多关注编剧的生存境况。[详细] [我说两句]

做编剧的痛苦恰如托尔斯泰名言的“颠倒版”:幸福的编剧各有各的幸福,而不幸的编剧则有着相似的不幸。大多数“入错行”的小编们只能南来北跑,寻找着自己剧本被发现的机会,兼着小职,打着零工,夜夜挑灯改剧本,还要担心不要签到“霸王条款”,或是投资方倒闭,自己颗粒无收。 他们怎能不辛酸地问一句:我编剧,我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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